8月12日,公开了监管部门最近的整治信号:发布十条规定,肃清网贷乱象,十条规定被称为「国十条」。
第一条:要畅通出借人投诉维权渠道
最近的雷潮导致不少投资人本金损失,也成为不良媒体趁机欺诈哄骗维权无门投资人的契机,现在官方要建立起有权威性的出借人投诉维权渠道,投资人受到二次伤害的可能性将会大大降低。
第二条:要开展网贷机构合规检查
网贷平台的备案早已甚嚣尘上,但随着备案的再次延期,平台的现场检查再次成为形式,近期消息称:网贷平台将分级管理,分为「备案、整改、兼并、清退」等四个等级;
如果这次的合规检查能够落实分级管理模式,未来投资人筛选平台,将会有更直观可靠的参考指标。
第三条:要多措并举缓释风险
分级制度实行以后,有些平台将会退出网贷市场,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挤兑风波,P2P平台可以通过兼并重组、资产变现、与金融机构合作等多种市场化手段缓释流动性风险。
第四条:要压实网贷机构及其股东责任
投之家出事当天,网贷之家就第一时间发声撇清关系,而后经过查询工商登记,网贷之家与投之家还是有很大关系,股东甩锅是一件非常令人不齿的行为;
所以未来退出市场的平台要依据破产法、公司法及有关监管要求制定清盘兑付方案,股东也要依法承担连带责任。
第五条:要规范网贷机构退出行为
这是一条规范立法的信号,监管要求相关部门建立报备制度,明确退出程序,引导平台良性退出市场,最主要的是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,不允许平台出现跑路现象。
第六条:依法打击恶意退出的网贷平台
集资诈骗的最高刑期是无期徒刑,而网贷平台代收基本都数以亿计,绝对算得上是非常严重、非常恶劣,根据党的指示,除恶务尽,从严从重,即使逃出境外,也要抓捕回国。
第七条:要加大对恶意逃废债的打击力度
将网贷平台接入征信系统,将恶意逾期和逃债的企业与个人拉近征信黑名单,目前的国内的老赖处境寸步难行,一定要继续震慑。
第八条:要加强金融基础知识普及工作
不知道风险才是最大的风险,很多人投资P2P就以为是存银行定期,这种观念一定要改。
实际上,投资人教育的工作早就提上议程,即使在注册投资时会提醒做风险测评,但帮助群众准确分辨非法吸储、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,增强投资风险识别能力和审慎意识的工作,依旧刻不容缓。
第九条:要引导出借人依法理性维权
受害人在维权时需要遵守法律规定,不能做出聚众闹事等非理性的行为,维权组织在带领大家维权时,也不能煽风点火、造谣生事,依法维权。
第十条:要严禁新增网贷机构
监管其实早就做了规定,凡是2016年8月之后成立的平台,原则上不予备案,不予备案的平台就要强制退出市场,所以从现在开始,基本上看不到新成立的P2P平台了。
这样做的好处是,一来网贷市场出清,使合规的平台更好的做好信息中介业务;二来将市场乱象扼杀在摇篮之中,以后没有新成立的平台,就再也不会出现雷潮这种现象了,投资人可以更加放心的去投资。
新华社作为官方重要发声渠道,分量可想而知。事实上,这并不是新华社第一次对网贷行业做出相关报道,就在上周,新华社发过文章《稳步推进互联网金融和P2P风险化解工作》,直指P2P维稳工作。
作为官媒之一的人民日报也在上周发声,以《互联网理财,去伪存真回本源》一文对网贷行业现状进行深入分析,指出P2P平台退出是正常的市场行为,是良币驱除劣币的表现。
作为互联网金融中极具声望的互金协会,也多次发表振奋行业的观点:国十条之后,将组织网贷类会员机构认真履行行业自律公约职责,特别要坚决杜绝虚构项目和自建资金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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